4/02/2014

佛陀教法──信

佛陀教法──
1030402
《初期大乘佛教之起源與開展》
第五章 法之施設與發展趨勢
第三節 信心與戒行的施設
第二項 信在佛法中的意義
「信」śraddhā,在「佛法」──根本佛法中,是沒有重要性的因為傳統的,神的教說,才要求人對他的信仰。釋尊從自覺而得解脫,應機說法,是誘發、引導,使聽者也能有所覺悟,得到解脫,這是證知而不是信仰。所以佛說修持的聖道,如八正道,七菩提分,四念住,四神足,四正斷,都沒有信的地位;一向是以「戒、定、慧」為道體的。如舍利弗Śāriputra見到了馬勝Aśvajit比丘,聽他所說的「因緣偈」,就有所悟入,這裡面是用不著信的。這一意義,表示得最明確的,如『雜阿含經』卷二一(大正二‧一五二下)說:
尼犍若提子語質多羅長者言:汝信沙門瞿曇得無覺無觀三昧耶?質多羅長者答言:我不以信故來也。……質多羅長者語尼犍若提子:我已……常住此三昧,有如是智,何用信世尊為?」
質多羅Citra長者不是信仰瞿曇Gautama沙門──釋尊有「無覺無觀三昧」(即「無尋無伺三摩提」),而是自己證知了無覺無觀三昧,能夠常住在這樣的三昧中。對長者來說,這不是信仰,信仰是沒有用的。這充分表示了佛法的特性
佛法重自證而不重信仰,但在佛法廣大的傳揚起來,出家弟子多了,也得到了國王、長者們的護持。那時的宗教界、社會大眾,希求解脫,或希求現生與來生的福樂,饑渴似的仰望著釋尊,希望從釋尊而有所滿足。這種對佛的敬仰、愛樂心,與一般宗教的信心,是有共同性的。「信 」終於成為道品的內容,在精進、念、定、慧之上,加「信」而名為「五根」、「五力」。起先,這是對佛的信心,如說:
 「聖弟子於如來所,起信心,根本堅固,諸天、魔、梵、沙門、婆羅門,及諸世間法所不能壞,是名信根」。 「若聖弟子於如來(發)菩提心所得淨信心,是名信根」。
信,是對如來生起的淨信心,確信是「應供、等正覺、……天人師、佛、世尊」。優婆塞的 「信具足」,也是「於如來所正信為本」。信佛,進而信佛所說的法,如『相應部』「根相應 」(南傳一六下‧五二)說:
若聖弟子,於如來一向信是如來,於如來之教說無疑」。
由信佛、信佛所說法,進一步而尊重恭敬僧伽。信佛、法、僧的三歸依,應該是與僧制的 成立相關的。經中有但說歸依佛的,如:
「我是尼俱陀梵志,今者自歸,禮世尊足」。「梵志從座起,……向佛所住處,合掌讚歎:南無南無佛、世尊、如來、應供、等正覺」。
『五分律』說到
「諸比丘一語授戒言:汝歸依佛。又有比丘二語授戒言:汝歸依佛、歸依法。又有比丘三語授戒言:汝歸依佛、歸依法、歸依僧」
這些記錄,各部律雖並不一致,但從歸依佛,歸依佛、法,進而歸依佛、法、僧,初期佛教的進展過程,是應該可以採信的。
歸依三寶,是對佛、法、僧的信(願)心。佛教應用「信」為修持方法,憶念而不忘失,稱為「佛隨念」、「法隨念」、「僧隨念」,簡稱「念佛」、「念法」、「念僧」。信念三寶不忘,到達「信」的不壞不動,名為「佛證淨」、「法證淨」、「僧證淨」。念佛、法、僧,是這樣的:
 「聖弟子以如是相,隨念諸佛,謂此世尊是:如來、阿羅漢、正等覺、明行圓滿、善逝、世間解、無上丈夫、調御士、天人師、佛、薄伽梵」。「聖弟子以如是相,隨念正法,謂佛正法:善說、現見、無熱、應時、引導、近觀、智者 內證」。
「聖弟子以如是相,隨念於僧,謂佛弟子:具足妙行、質直行、如理行、法隨法行、和敬 行、隨法行。於此僧中,有……四雙八隻補特伽羅。佛弟子眾,戒具足、定具足、慧具足 、解脫具足、解脫智見具足。應請、應屈、應恭敬、無上福田,世所應供」。
佛、法、僧證淨,就是依此隨念而得不壞的淨信。起先,只是歸依三寶,三隨念,三證淨─ ─「三種穌息處」。「隨念」與「證淨」,有相同的關係,如三隨念加戒,成四念,或作四證 淨。
三法(證淨)成就,還是四法(證淨)成就?佛弟子間曾有過異議,但決定為:「於佛不 壞淨,於法不壞淨,於僧不壞淨,聖(所愛)戒成就」。多數經文,只說「聖所愛戒成就」,沒有說「聖戒證淨」。如『法蘊論』與『集異門論』,解說四證淨,也只說「聖所愛戒成就」,而沒有解說「證淨」,如佛、法、僧證淨那樣。所以,三證淨是信心的不壞不動,而聖所愛戒是佛弟子所有的淨戒。但到後來,佛、法、僧、戒,都稱之為證淨,也就是從隨念戒而得證淨了。
「信」有一般宗教的信仰意味,也就有類似一般宗教的作用。在這方面,「隨念」與「證淨 」,大致是相通的,現在也就總合來說。
為什麼要修「三隨念」、「四證淨」?
一、對於病者, 主要是在家患病者的教導法,使病者依「隨念」、「證淨」而不致陷於憂苦,因為死了會生天的。
二、在曠野,在樹下、空舍,「有諸恐怖心驚毛豎」,可依三隨念而除去恐怖。
三、聽說佛要離去了,見不到佛了,心裡惆悵不安,也可以念佛、法、僧。依念佛,念佛、法、僧,四證淨,而不會憂苦恐怖不安,經中曾舉一比喻,如『雜阿含經』卷三五(大正二‧二五四下──二五五 上)說:
天帝釋告諸天眾:汝等與阿須倫共鬥戰之時,生恐怖者,當念我幢,名摧伏幢。念彼幢時,恐怖得除。……如是諸商人:汝等於曠野中有恐怖者,當念如來事、法事、僧事」。
這是從印度宗教神話而來的比喻。世間上,確有這一類的作用,如軍隊望見了主將的軍旗,會勇敢作戰。如軍旗倒下(或拔去)而看不到了,就會驚慌而崩潰下來。念佛,念佛、法、僧,會感覺威德無比的力量,支持自己。一般宗教的神力加被,就是這樣。所以信的應用於修行,意味著「自力不由他」的智證的佛法,一部分向他力的方向轉化。
說一切有部Sarvāstivādin的正義,「四證淨」是證智相應的。『集異門論』說:「諸 預流者,成就此四」,所以是無漏的。然在『雜阿含經』、『相應部』中,稱此四為「四天道 」;是「福德潤澤、善法潤澤、安樂食」;依文義來說,不一定是無漏的。由於一部分人傳說為無漏的,所以『瑜伽論』解說天道為「第一義清淨諸天」。如依經文,顯然是通於有漏的,如『雜阿含經』卷三0(大正二‧二一七下──二一八上)說:
「若聖弟子,於佛不壞淨成就,而不上求,……心不得定者,是聖弟子名為放逸。於法、 僧不壞淨,聖戒成就,亦如是說。如是難提!若聖弟子,成就於佛不壞淨,其心不起知足 想,……若聖弟子心定者,名不放逸。法、僧不壞淨,聖戒成就,亦如是說」
經說分為二類:如成就這四者,不再進求,「心不得定,諸法不顯現」,那是放逸者。如能更精進的修行,「心得定;心得定故,諸法顯現」,就是不放逸者。這可見,成就這四者,還是沒有得定,沒有發慧的。不過進一層的修習,可以達到得定發慧,就是無漏的預流(或以上)果。放逸的一類,這四者是成就的,但決不是無漏的。又如『雜阿含經』卷四一(大正二‧二九八下) 說:
有四須陀洹分。何等為四?謂於佛不壞淨,於法、僧不壞淨,聖戒成就,是名須陀洹分」。
這四法是須陀洹──預流分,是趣入預流的支分、條件,並不等於預流果。與經說「親近善男子,聽正法,內正思惟,法次法向」,是須陀洹支分一樣(23)。『相應部』「預流相應」(南傳一 六下‧二八六──二八八)說:
若聖弟子,於五怖畏怨讎止息;四預流支成就;以慧善觀善通達聖理,能自記說:我於地獄滅盡,畜生滅盡,餓鬼趣滅盡,得須陀洹,不墮惡趣法,決定趣向三菩提」
成就這四者,可能會放逸停頓下來;要以慧通達聖理,能進而得定發慧,才能得預流果。不過成就了這四者,不但於三寶得堅固不壞的信心,又成就聖戒,所以不會再墮三惡道,一定能得預流果。原始佛教為一般人說法,修四不壞淨,可免除墮落惡道的恐怖,一定往生天上,能成就聖果(與大乘佛法,以念佛法門,往生淨土,決定不退無上菩提,意趣相同);並非說得了四預流支,就是預流果了。後代解說為與證智相應的淨信,稱為「證淨」avetya-prasāda,應該不是原始佛教的本意。『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』卷一0三(大正二七‧五三四下)說:
脅尊者曰:此應名不壞淨。言不壞者,不為不信及諸惡戒所破壞故。淨謂清淨,信是心之清淨相故,戒是大種清淨相故」
  脅Pārśva尊者是禪師、經師,好簡略而不作不必要的推求。依他說:這不是「證淨」 而是「不壞淨」。「不壞淨」梵語為abhedya-prasāda,與「證淨」的語音相近。依「不壞淨」說,只是信心的堅固不壞,與「信根」的定義相合,也與「信根」的地位(至少是內凡位)相當。在部派佛教中,信根的意義,也是有異說的。如「分別論者執信等五根唯是無漏」,而說一切有系是通於有漏的。
約「信」心所而論,部派間也意見不一。如說一切有部、赤銅鍱部Tāmraśāṭīya ,以為信是善心所。『成實論』以為:信是通於三性的;「是不善信,亦是淨相」。 因迷信而引起內心的寧定、澄淨,在宗教界是普遍的事實;但由於從錯謬而引起,所以迷信是不善的。
『舍利弗阿毘曇論』,立「順信」與「信」為二法:「順信」是善性的;「信」是通於三性的。在一般的「信」śraddhā以外,又別立純善的「順信」,不知原語是什麼。『法華 經』的信,是bhakti,不知是否與「順信」相同?總之,將「信」引入佛法中,由於與一般宗教的類似性,在說明上,不免引起佛教界意見的紛歧!
修學而趣入預流果的方便,經說有二類:
一、「親近善友,多聞正法,如理思惟,法隨法行 」為四預流支,約四諦說證入,是重於智證的方便。
二、「於佛證淨,於法證淨,於僧證淨,聖(所愛)戒成就:不墮惡趣,決定向三菩提」為四預流支,是以信戒為基,引入定慧的方便;證入名得「四證淨」。
這二者,一是重慧的,是隨法行人,是利根。一是重信的,是隨信行人,是鈍根。這是適應根機不同,方便不同,如證入聖果,都是有信與智慧,而且是以智慧而悟入的。如『雜阿含經』說:
「於此六(處)法,觀察忍,名為信行。……若此諸法,增上觀察忍,名為法行」。
「若於此(五蘊)法,以智慧思惟、觀察、分別忍,是名隨信行。……若於此法,增上智 慧思惟、觀察、忍,是名隨法行
 或依信佛、法、僧說,如『雜阿含經』卷三三(大正二‧二四0上──中)說:
「聖弟子信於佛言說清淨,信法、信僧言說清淨,於五法增上智慧、審諦堪忍,謂信、精 進、念、定、慧,是名聖弟子不墮惡趣,乃至隨法行」。
「聖弟子信於佛言說清淨,信法、信僧言說清淨,(乃至)五法少慧、審諦堪忍,謂信、精進、念、定、慧,是名聖弟子不墮惡趣,乃至隨信行」
原始佛教中,雖有此二流,而依「五根」來統一了信與慧;只是重信與重慧,少慧與增上慧的不同。將「信」引入佛法,攝受那些信行人,而終於要導入智慧的觀察分別忍,才符合佛法的正義。近代學者,發見「於佛證淨,於法證淨,於僧證淨,聖(所愛)戒成就:不墮惡趣,決定向三菩提」,似乎與觀四諦理而悟入不同,因而誇大的重視起來。
有的解說為:四證淨是為在家人說的。其實,四不壞淨是適合為一般在家人說的,而不是專為在家人說的。這二類,不是出家的與在家的差別,而是正常道與方便道;為少數利根與多數鈍根;為叡智與少慧的不同。信,在釋尊涅槃後,將在一般人心中更重要起來。
四證淨:於佛證淨,於法證淨,於僧證淨,聖(所愛)戒成就:不墮惡趣,決定向三菩提
四不壞淨:有四須陀洹分。何等為四?謂於佛不壞淨,於法、僧不壞淨,聖戒成就,是名須陀洹分
這兩者,如印老所言:不是出家的與在家的差別,而是正常道與方便道;為少數利根與多數鈍根;為叡智與少慧的不同。
一般人,多以信為道源功德母,而非常重視,時時掛在口中;我倒比較平常心,慧,一向是我最重視的一環,不停的學習經教,分辨原始質樸教法學習之,以禪修親証教法的真實,只有自己走過,才有信心,這是一種不壞淨,於佛、法、僧的不壞淨信,唯有自己親證,才能有信。
印老一開始就說:「信」śraddhā,在「佛法」──根本佛法中,是沒有重要性的。因為傳統的,神的教說,才要求人對他的信仰。
這完全講到我的心裡去,「信」這件事,從小就對它沒興趣,所以,基督教是不合我的性格的,來到佛教,也不是因為它,是教義吸引我,禪修又和我很合拍,如印老言:佛說修持的聖道,如八正道,七菩提分,四念住,四神足,四正斷,都沒有信的地位;一向是以「戒、定、慧」為道體的。
對吔!!說得真是太好了!以前都沒想到過是這樣吔!只是覺得自己怪怪的,為什麼對大家一窩蜂的朝聖、對三寶敬畏多於學習,在教內禁忌尤其多,只覺得好煩,非常不合我的性格,完全沒有想到這個方向來。原來,原始佛教是不重視「信」這件事的,這就對了!如此,我再也沒有什麼覺得不順暢的地方了。讀到這一章節,真是太好了!向印老合十,這個觀念太重要了!

佛陀教法──戒學


佛陀教法──戒學

1030402

《初期大乘佛教之起源與開展》

第五章 法之施設與發展趨勢

第三節 信心與戒行的施設

第一項 戒學的三階段

『中』、『長』、『增一』集成的時代,對於修學的歷程,主要是三學──「戒」、「定」(或作「心」)、「慧」的進修次第。經中對於戒學,有三類不同的說明。我在『原始佛教聖典 之集成』中,曾加以列舉,現在更作進一層的說明。

戒學的三類是:

一、「戒成就」:如『中 部』(五三)『有學經』;(一0七)『算數家目揵連經』;(一二五)『調御地經』。所說「戒成就」的內容,是:「善護波羅提木叉律儀,軌則圓滿,所行圓滿,於微小罪見大怖畏 ,受學學處」。『中阿含經』沒有『有學經』;而『調御地經』與『算數目揵連經』,與「戒成就」相當的,是:「當護身及命清淨,當護口意及命清淨」。

二、「四清淨」:如『中部』(三九 )『馬邑大經』;『中阿含經』(一四四),『算數目揵連經』,(一九八)『調御地經』。四清淨是:身行清淨,語行清淨,意行清淨,命行清淨。清淨是「仰向(公開的)發露,善護無缺」的意思。

三、「戒具足」:如『中部』(五一)『迦尼達拉經』,(七六)『薩尼達迦經』, (三八)『愛盡經』,(一一二)『六淨經』;『中阿含經』(一八七)『說智經』(與『六淨 經』同本),(八0)『迦絺那經』。『增支部』的『優波離經』,也相同。所說的「戒具足 」,依『六淨經』敘述如下:

1.離身三不善業、語四不善業

2.離植種、伐樹

3.離非時食,離歌舞觀聽,離香華鬘莊嚴,離高廣大床,離受金銀

4.離受生穀類,離受生肉

5.離受婦女、童女,離受奴婢,離受羊、雞、豚、象、牛、馬,離受田、地

6.離使命奔走

7.離買賣,離偽秤、偽斗、偽貨幣

8.離賄賂、虛偽、騙詐、欺瞞,離割截、毆打、繫縛、埋伏、掠奪、暴行

「戒具足」的內容,與『長部』(一)『梵網經』的「小戒」相合。『長部』自(一)『 梵網經』,到(一三)『三明經』,經中都有「戒」的說明,而『梵網經』又分為「小戒」、「 中戒」、「大戒」──三類。

中戒」是離植種伐樹,過多的貯蓄,歌舞戲樂,賭博,過分的貴重精美,閒談,諍論法律,奔走使命,占相禁厭。

大戒」是遠離對解脫無益的學問,特別是宗教巫術的種種迷信

『長阿含經』與『長部』的相同部分,共十經,只有『阿摩晝經』詳細敘述了戒法,其他的雖說到而都簡略了。屬於法藏部Dharmaguptaka的『四分律』,以迦旃延 Mahākātyāyana不受慰禪國Ujjayinī憂陀延王Udyāna的不如法的布施為因緣,「為諸比丘說大小持戒犍度」,大體與『長部』的『沙門果經』相同。

拿「小戒」來說,『長阿含經』與『四分律』,比起『長部』,沒有(4)離生穀與生肉,也沒有(2)植種伐樹;但在離身語七不善業下,卻增列了「離飲酒」。屬於說一切有部Sarvāstivādin的『中阿含經』,與法藏部所傳相合,但又缺離詐欺、隱瞞等。

在上面所見的經典中,「戒成就」、「四清淨」、「戒具足」──三類,是對「戒」的不同敘述,而又都是出家者的「戒」。但後來,這三類漸漸被結合起來。如『中阿含經』的『迦絺那經』,先說:「受比丘學,修行禁戒,守護從解脫,又復善攝威儀禮節,見纖介罪常懷畏怖,受持學戒」;接著說離殺生等身語不善業等。這是「戒成就」與「戒具足」的結合。

又如『長部』(二)『沙門果經』說:「出家,善護波羅提木叉律儀,住持戒,精勤正行,見小罪而怖畏,受學學處。清淨身業、語業具足,命(生活)行清淨具 足」。

什麼是「戒具足」?這才列舉身語七不善業等。這是「戒成就」、「四清淨」,「戒具足」的大聯合。然在『長阿含經』的『阿摩晝經』,『四分律』的「大小持戒犍度」,都只是「戒具足」。可見『長部』所說的,本來只是「戒具足」,而後來又加上「戒成就」與「四清淨」。大概認為「意清淨」不屬「戒」法,所以把「意清淨」省去了!

對於出家者的「戒」,經中用三類不同的文句來敘述,這三類有什麼不同呢?

1.「戒成就」的內容,是「守護波羅提木叉,……受學學處」,是約比丘(比丘尼)律儀說的。學處śikṣāpada、波羅提木叉prātimoka,都是「律藏」所說比丘所應受學的戒法。這是「持律者」vinayadhara所集的戒律,是先「受戒」而後持行的。

2.「戒具足」的意義不同,沒有說學處、波羅提木叉,而列舉遠離身語七不善業等。『中部』所說的「戒具足」,就是『長部』『梵網經』所說的「小戒」。『長部』以(沙門)婆羅門為化導對象,所以增列一些出家者所應離的──過多的貯蓄,過分的精美,賭博、嬉戲等;以及婆羅門教所說,無關於解脫的種種學問 ──vidyā

依根本部分(「小戒」)來說:遠離殺、盜、淫、妄、酒,就是在家優婆塞upāsaka的「五戒」五戒加離非時食,離香華鬘嚴身,離歌舞觀聽,離高廣大床,就是「 八關齋戒」再遠離受持金銀,就是沙彌「十戒」。這是沒有制立學處(「結戒」)以前,比丘 們所奉行的「戒」。在當時一般沙門的行為軌範中,佛弟子自動實行的合理行為。所以都說「遠離」,而沒有說「不許」。受八關齋戒的優婆塞們,都是這樣想:阿羅漢這樣的離殺生,我也要這樣的一日一夜離殺生……。可見遠離身語的不善業,是當時比丘的行為準則;這就是「八正道 」中的「戒」。佛初期開示的「中道行」,就是八正道。八正道中有「正語」、「正業」、「正 命」,內容就與「戒具足」(小戒)相當,如『中部』(一一七)『大四十經』,『中阿含經』 (一八九)『聖道經』。『中阿含經』卷四九『聖道經』(大正一七三六上──中)說:

「云何正語?離妄言、兩舌、麤言、綺語,是謂正語」。

「云何正業?離殺、不與取、邪淫,是謂正業」。

「云何正命?若不求無滿意,不以若干種畜生之咒,不邪命存活;彼如法求衣被,……如法求飲食、床榻、湯藥,諸生活具,則以法也,是謂正命」

『大四十經』以「欺騙、饒說、占相、騙詐、求利」為邪命,更與「小戒」相合。「正語 」、「正業」、「正命」,是佛弟子初期「戒具足」的主要內容。後來,佛制立「受具足」,制立「學處」,制立「波羅提木叉」,於是聖者們初期的「戒」行,漸演化為出家而沒有受具足的,沙彌們所奉行的戒法。

扼要的說,在成立「受戒」制以前,聖者們所奉行的,是八正道中的戒行。「持律者」重視受戒、持戒──僧伽紀律的戒法;而「持法者」dharmadhara──重法的經師們,對初期聖者們的戒行,依舊傳誦結集下來,存著無限的尊重與景仰!

3.四清淨,是身行清淨、語行清淨、意行清淨、命行清淨。身清淨、語清淨、意清淨──三清淨,也名三妙行。內容是:身清淨──離殺、不與取、婬;語清淨──離妄語、兩舌、惡口、綺語;意清淨──無貪、無瞋、正見。三清淨就是十善;四清淨是十善加正命,比「戒具足」增多了無貪、無瞋、正見──意清淨。雖然,身語七善被稱為「聖戒」,無貪、無瞋、正見,是七善的因緣,可說意三善(淨行)是身語善行的動力。但佛法所說的「戒」,不只是身語的行為,更是內在的清淨。在修道的歷程中,列舉四種清淨,意清淨不能不說是屬於「戒」的。

「戒」是什麼意義?依中國文字說:戒是「儆戒無虞」(書大禹謨);「戒慎恐懼」(大學);「必敬必戒」(孟子);「戒之在色」、「戒之在鬥」、「戒之在得」(論語);以兵備警戒叫「戒嚴」:都是戒慎、警戒的意思。

以「戒」字來翻譯梵語,主要有二:

一、學śikṣā、學處śikṣāpada,古來都譯為「戒」。如初戒的「戒羸」、「不捨戒」,原文為「學羸」、「不捨學」。如「眾學法」,原語是種種的應當「學」;犯了也稱為「越學法」。這些學法,是二百五十戒 (學處)的一部分。制立學處,古譯為「結戒」;學處是學而有條文可資遵循的。學而不許違犯的,古譯為「戒」,於是戒有「戒除」、「戒絕」的意義了。「學」被譯為戒,所以佛法的三增 上學,也被譯為「三戒:無上戒戒、無上意戒、無上智戒」了。三增上學與「學處」(戒)的關係,如『雜阿含經』卷二九(大正二二一二下)說:

尊者跋耆子……白佛言:世尊!佛說過二(應作「一」)百五十戒,令族姓子隨次半月 來,說波羅提木叉修多羅,……我不堪能隨學而學。佛告跋耆子:汝堪能隨時學三學不? 跋耆子白佛言:堪能」

  當時,制立的學處(戒),已超過了一百五十戒。跋耆子Vṛjiputra覺得太煩瑣,自己學不了。佛說:那末簡要些,能學三種學──戒嗎?在這一經文中,發見學處的過於法律化,形式化,為某些學者所不滿。如大迦葉Mahākāśyapa問:「何因何緣,世尊先為諸聲聞少制戒,時多有比丘心樂習學?今多為聲聞制戒,而諸比丘少樂習學」?制戒(學處)少,比丘修學而證入的多;現在制戒多了,修習證入的反而少。這一事實,與跋耆子的意見是相通的。佛說的「戒」,應重視啟發人的樂於修習,而不能只依賴規制來約束。學與學處而被譯為「戒」的,流散而眾多,所以歸納為三學。三學中的「戒」學,原語尸羅śīla,尸羅是譯為「戒」的又一類。尸羅譯為「戒」,原義如『大智度論』卷一三(大正二五一五三中)說:

「尸羅,(此言性善)。好行善道,不自放逸,是名尸羅。或受戒行善,或不受戒行善, 皆名尸羅」。

  『大毘婆沙論』與『菩提資糧論』,各列舉了尸羅的十種意義(20)。有些是依譬喻說的,重要 而相同的,有:

『大毘婆沙論』     『菩提資糧論』

  1.清涼義         3.清涼義

  2.安眠義         4.安隱義5.安靜義

  3.數習義         1.習近義2.本性義

『菩提資糧論』說:「尸羅者,謂習近也,此是體相。又本性義,如世間有樂戒、苦戒等」。「習近」,就是『大毘婆沙論』的「數習」。不斷的這樣行,就會「習以成性」,所以說「本性」。這是通於善惡,也通於苦樂的。

現在約「善」說,不斷的行(習)善,成為善的習性,這就是尸羅。這種善的習性,「好行善法」,是樂於為善,有向善行善的推動作用。

「不放逸」,是「於所斷修防修為性」。對於應斷除的不善,能防護不作;應修的善法,能夠去行。所以『 增壹阿含經』說:「無放逸行,所謂護心也」(約防惡說)。尸羅是善的習性,所以說「此言性善」,是戒的體相。有力的防護過失,修習善法,成為為善的主動力。

尸羅,可說是人類生而就有的(過去數習所成),又因不斷的為善而力量增強。所以不論有佛出世──「受戒」的,或沒有佛出世,或佛出世而不知道──「不受戒」的,都是有尸羅──戒善的。「十善道為舊戒。 ……十善,有佛無佛常有」,就是這個意義。尸羅是不必受的,是自覺的,出於同情,出於理性,覺得應該這樣去做。經中所說遠離身語的七支善法,就是這樣,例如:

「斷殺生,離殺生,棄刀杖,慚愧,慈悲,利益哀愍一切眾生」。

「若有欲殺我者,我不喜。我若所不喜,他亦如是,云何殺彼!作是覺已,受不殺生,不樂殺生」

意淨行的無貪、無瞋、正見,也是這樣,如說:「無貪,不貪他財物;屬他物,不應屬我。無瞋,無怒心,於有情無怨、無害、無惱、安樂」。正見是對世間(出世間)法的正確了解。總之,尸羅──「戒」是善性,有防惡向善的力量。「戒」是通於沒有佛法時,或不知佛法的人,這是十善是戒的主要意義。

十善是尸羅──「戒」,通於有佛法及沒有佛法的時代。如十善化世的輪王,多數出於沒有佛法的時代。十善分為身、口、意三類,正是印度舊有的道德項目。釋尊肯認十善是「戒」,而以戒、定、慧三學的「八正道」為中道行

初期的「戒具足」,近於「禮」,依一般沙門行,而選擇更合理的為戒──「正語、正業、正命」。然佛法所說的尸羅,與一般泛泛的善行,應該是多少不同的。要習性所成的善性,有「好行善法,不自放逸」的力量,才顯出尸羅──戒的特性。

生來就「性自仁賢」,是少數人;一般人卻生來為習所成的惡性所蒙蔽,所參雜,都不免要為善而缺乏力量。一般人的奉行十善,都是或經父母、師友的啟發,或是宗教,或從自身的處事中發覺出來。內心經一度的感動、激發,於是性善力大大增強,具有防護過失,勇於為善的力量,這才是佛法所說的尸羅。

所以戒是內在的,更需要外緣的助力。釋尊重視自他展轉的增上力,知道集團的力用,所以「依法攝僧」,制立學處、律儀。

一般說:律儀與學處,是外來的約束, 戒(尸羅)是自覺的,內發的,似乎矛盾,而其實也不盡然。尸羅,要依外緣助力,發生防惡、行善的作用;而制立的律儀,正是外緣的助力。如受具足戒的,依自己懇篤的誓願力,僧伽( 十師)威力的加護,在一白三羯磨的作法下,誘發善性的增強,也就是一般所說的「得戒」。

律儀saṃvara是「護」,正是尸羅作用的一面,所以律儀都稱為戒。後代律師們,多少忽視了戒的通於「有佛無佛」;忽視了性善的得緣力而熏發,偏重於戒的從「受」而得,於是問題發生了。如成立「受具足」制度以前,佛弟子出家而證果的不少,又怎能成就戒善呢?於是成立了「善來得」,「見諦得」等名詞。重於「受」,重於學處及制度的約束,終於形式化而忽視性善的尸羅。

受戒,除了團體制度外,著重於激發與增強性善的力量,這非受戒者為法的真誠不可。等到佛教發展了,利養多了,出家者的出離心淡了,為道的真誠也少了;受戒的不一定能發戒,受了戒也不一定能持,也許根本沒有想到受持。憑一點外來的約束,維持僧團體制,比丘們的戒功德,從那裡去生起增長呢!

『中』、『長』、『增一』所傳的三類戒法,可說是佛教戒法的三個階段。第三階段是:由於出家弟子的眾多,不能沒有僧伽和合(團體)的紀律;部分行為不正不善的,不能不制定規律來禁約。「依法攝僧」而制立律儀戒,就是「戒成就」。定型的文句為:「善護波羅提木叉,… …受學學處」

第二階段是:釋尊起初攝化弟子,還沒有制立學處、制說波羅提木叉、制受具足的時代。那時佛弟子奉行的戒法,就是「戒具足」──八正道中的正語、正業、正命。定型的文句,如『長部』(一)『梵網經』所說的「小戒」。

第一階段是:釋尊從出家、修行、成佛、轉法輪以前的「四種清淨」──身清淨、語清淨、意清淨、命清淨。「四種清淨」可通於一般(在 家)的十善行;「戒具足」可通於一般沙門的正行;「戒成就」是佛教有了自己的制度,禁約。佛教出家戒法的發展,有此三階段。

初期的「四種清淨」(十善及命清淨),與第二期八正道中的正語、正業、正命,是一貫相通的(四清淨中的意清淨,在八正道中,就是正見、正思惟、正念、正定等)。由於十善是通於一般的,所以被看作人天善法。八正道是出離解脫的正道,所以說是出世的無漏功德。

其實,十善與八正道是相通的。如『中部』(一一七)『大四十經』,對正見、正思惟、正語、正業、正命,都分為有漏福分、無漏聖道二類。而『雜阿含經』,以為八正道都有世俗有漏有取、出世無漏無取二類。世俗的、有漏的福分善,也就是人天善法。十善──戒,作為人天善法的,經說固然不少,然也有通於出世的。

如『雜阿含經』說:十善是「 出法」,(度)「彼岸法」,「真實法」。

『增支部』說:十善是「聖法」,「無漏法」, 「聖道」,「應現證」。

在『雜阿含經』與『增支部』中,對十善與八正道(『增支部』加 正智、正解脫為「十無學法」),是以同樣的意趣與語句來說明的。十善通於無漏聖法,是聖 典所明確表示的,所以『雜阿含經』卷三七(大正二二七三上)說:

離殺生乃至正見,十善業跡因緣故,……欲求剎利大姓家,婆羅門大姓家,居士大姓家,悉得往生。……若復欲求生四王、三十三天,乃至他化自在天,悉得往生。所以者何? 以法行、正行故,行淨戒者,其心所願,悉自然得。若復如是法行、正行者,欲求生梵天 ,……乃至阿伽尼吒,亦復如是。所以者何?以彼持戒清淨,心離欲故。若復欲求離欲惡 不善法,有覺有觀,乃至第四禪具足住。……欲求慈悲喜捨,空入處……非想非非想入處 。……欲求斷三結,得須陀洹、斯陀含、阿那含,……漏盡智(阿羅漢),皆悉得。所以者何?以法行、正行故,持戒、離欲,所願必得」

『中部』(四一)『薩羅村婆羅門經』,大致相同。十善是「正行」、「法行」,是「淨 戒」,是生人中大家,諸天,得四禪以上的定(及果),得四果的因緣。十善淨戒,是戒──尸羅的正體,是戒的通相;其他一切戒善,不過依此而隨機施設。所以『大智度論』說:「十善為總相戒。……說十善道,則攝一切戒」。

從原始佛教的三類戒學,可以結論為:「四清淨──十善與命清淨,是戒(尸羅)學的根本。釋尊出家修行的生活,就是這樣的戒。十善是固有的,而釋尊更重視「命清淨」。反對欲行與苦行,而表示中道的生活態度,也包括了(通於在家的)如法的經濟生活。「戒具足── 語、正業、正命,是從教化五比丘起,開示八正道的戒學內容;這也是在家所共行的。

上二類, 律家稱之為「化教」。「戒成就」,由於一分出家者的行為不清淨,釋尊特地制立學處,制威德波羅提木叉,就是「制教」。到這,出家與在家戒,才嚴格的區別出來。佛教的戒學,曾經歷這三個階段。

七百結集──集成四阿含時,雖是僧伽律制的時代,但比丘們的早期生活──阿蘭若處、八正道,與釋尊修行時代的出家軌範(十善加命清淨),還在流傳而沒有忘卻,所以「持法者」就各別的結集下來。

平川彰博士『初期大乘佛教之研究』,見「初期大乘佛教的戒學」,十善為尸波羅蜜多,離邪淫而不說離淫,因而重視初期大乘佛教的在家意義。在家在大乘佛教中,是有重要地位的。然十善戒的「離邪淫」,約通於在家(並不只是在家)說;如『聖道經』說正業為「離殺、不與取、邪淫」,難道可說八正道的戒學,局限於在家戒嗎?十善為菩薩戒,應該注意十善的原始意義。

戒律,自大迦葉Mahākāśyapa強制的決定:「若佛所不制,不應妄制;若已制,不得有違」,流於形式的,繁瑣的制度。重法的大眾部系,是不能完全同意的。如雞胤部Kukkuṭika一切「隨宜」,等於捨棄了律制。因為「隨宜住處」,不用「結界 」,那佛教的一切軌則,都無法推行了。

重法學派不滿「制教」,而嚮往「制教」以前的──正語、正業、正命為戒,或身清淨、語清淨、意清淨、命清淨為戒,就與十善為戒的大乘戒學相通。不滿論師的繁瑣名相,不滿律師的繁瑣制度,上追釋尊的修證與早期的生活典範,為大乘佛教興起的重要一著。如忽略這一意義,而強調在家者在初期大乘的主導地位,是與初期大乘經不合的!

 

 

學習到這一章,感到非常幸福!

印老言:重法學派嚮往早期佛陀的「制教」──正語、正業、正命為戒,或身清淨、語清淨、意清淨、命清淨為戒。我也是,因者遵守戒規,我的行為在安全的範圍保護之下,加上禪修後,細微的行為念想,都能覺察,因而內心常感安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