4/01/2014

佛陀教法──八正道與緣起

佛陀教法──八正道與緣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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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一章節,是佛法的精要,佛陀所證的,就是八正道和緣起法。八正道和緣起法如何相互融貫,又怎麼結合苦等四諦?如印老言:在聖道的正見觀察下,發見緣起法;從因生果,又因滅而果滅。因果的起滅是無常的(無常的所以是苦。凡是無常、苦的,就非我、非我所),生起是必歸於滅的。這樣的聖道修習,從有因法必歸於滅,達到諸行不起──寂滅的覺證」。
經典上說:「今我如是得古仙人道,古仙人徑,古仙人跡,古仙人去處,我得隨去看到這段話,真的很感動,並且覺得自己很幸運,能夠親身走上這條修行的道路,跟著古仙人、佛陀的腳步,步向解脫的道路,達到煩惱止息的彼岸。幸甚!幸甚!
如今外界多擾嚷,突然覺得大眾可悲,眾生無明熾盛,自以為有什麼可得,什麼事利益多?拼什麼權勢大?能爭贏多少利益呢?又能取得多大權勢呢?站在別人的頭頂往上爬,是什麼英雄呢?自以為在為民族奮鬥嗎?孰不知,還有多少人被犠牲了而不停的咒駡著呢!愚癡啊!
這都是浪費生命的賠本生意,不明緣起的因果法則,唯一只有趨向三途惡道,由牛鬼蛇神牽引去,在無盡輪迴裡,頭出頭沒而已。
還是掌握今生,趁著身子當好時刻,奮力修行吧!
 
昔生未了今須了,此生度取累生身;
古佛未悟同今者,悟了今人即古人。
──唐‧龍牙居遁
 
初期大乘佛教之起源與開展
第五章 法之施設與發展趨勢
第一節 法與結集
第一項 法與方便施設
 
佛法,傳說八萬四千法門,在這無量法門中,到底佛法的心要是什麼?也就是佛法之所以為佛法的是什麼?依原始結集的聖典來說,佛法的心要就是「」。釋尊自覺自證而解脫的,是;以悲願方便而為眾生宣說開示的,也稱為「」。
 
一、法
「法」──達磨dharma是眾生的歸依處,是佛引導人類趣向的理想與目標。自覺自證的內容,不是一般所能說明的、思辯的,而要從實行中去體現的。為了化導眾生,不能沒有名字,釋尊就用印度固有的術語──達磨來代表。
 
二、八正道
從釋尊的開示安立來看,「法」是以聖道為中心而顯示出來的。聖道是能證能得的道,主要是八正道,所以說:「正見是法,乃至……正定是法」。八正道為什麼稱為法?法從字根dhṛ而來,有「持」──任持不失的意義。八正道是一切聖者所必由的,解脫的不二聖道,不變不失,所以稱之為法。依聖道的修習成就,一定能體現甚深的解脫。表示這一意義,如『雜阿含經』卷一二舉譬喻(大正二八0下──八一上)說:
「我時作是念:我得古仙人道,古仙人徑,古仙人道跡。古仙人從此跡去,我今隨去。譬如有人遊於曠野,披荒覓路,忽遇故道,古人行處,彼則隨行。漸漸前進,見故城邑,古王宮殿,園觀浴池,林木清淨。彼作是念:我今當往,白王令知。……王即往彼,止住其中,豐樂安隱,人民熾盛」。
「今我如是得古仙人道,古仙人徑,古仙人跡,古仙人去處,我得隨去,謂八聖道。……我從彼道,見老病死、老病死集、老病死滅、老病死滅道跡;……行、行集、行滅、行滅道跡。我於此法,自知自覺,成等正覺。為……在家出家,彼諸四眾,聞法正向信樂知法善,梵行增廣,多所饒益,開示顯發」。
依古道而發見古王宮殿的譬喻,足以說明「法」是以聖道為中心而實現(發見)出來的。
聖道的先導者,是正見,也就是慧,如經上說:「如是五根,慧為其首,以攝持故」。「於如是諸覺分中,慧根最勝」。慧──正見在聖道中,如堂閣的棟柱一樣,是一切道品的支柱。
 
三、緣起法
『故王都譬喻經』所說,正見所見的,是四諦與緣起的綜合說。一般說,緣起是先後的,聖諦是並列的,其實意義相通。緣起pratītya-samutpāda,因hetu,緣pratyaya,因緣nidāna,這些術語,無非顯示一項法則,就是有與無,生起與滅,雜染與清淨,都不是自然的、偶然的,而是有所依待的。如生死相續,是有因緣的,如發見其因緣而予以改變,那生死就可以不起了。無論是緣起說,四諦說,都從察果知因中得來。
緣起是「中道」的緣起,經上一再說:
離此二邊,處於中道而說法,所謂此有故彼有,此起故彼起;……此無故彼無,此滅故彼滅」。
此有故彼有,此生(起)故彼生;此無故彼無,此滅故彼滅,是緣起的定律。無明緣行,行緣識,……生緣老病死,是緣起相生的序列。無明滅則行滅,行滅則識滅,……生滅則老死滅,是緣起還滅的次第。在聖道的正見觀察下,發見緣起法;從因生果,又因滅而果滅。因果的起滅是無常的(無常的所以是苦。凡是無常、苦的,就非我、非我所),生起是必歸於滅的。這樣的聖道修習,從有因法必歸於滅,達到諸行不起──寂滅的覺證。
緣起法的悟入,有必然的歷程,所以釋尊為須深Susīma說:「且自先知法住,後知涅槃」。知緣起法,有無、生滅的依緣性,觀無常苦非我,是法住智因滅果滅而證入寂滅,是涅槃智。這二智的悟入,都是甚深的。釋尊有不願說法的傳說,就因為緣起與寂滅的甚深。
『雜阿含經』就這樣說:
此甚深處,所謂緣起。倍復甚深難見,所謂一切取離、愛盡、無欲、寂滅、涅槃。如此二法,謂有為、無為」。
 
四、四聖諦
四諦說也應該是這樣的:正見苦果的由集因而來,集能感果;如苦的集因滅而不起了,就能滅一切苦;這是法住智。這是要以慧為根本的聖道修習而實證的;依道的修習,就能知苦,斷集而證入於寂滅,就是知涅槃。
 
五、法的意義
聖道所正見的緣起與聖諦,都稱為法。緣起而被稱為法的,如『雜阿含經』卷一二(大正二 八四中)說:
我今當說因緣(緣起)法及緣生法。……若佛出世,若未出世,此(緣起)法常住、法住、法界,彼如來自覺知,成等正覺,為人演說、開示、顯發。……此等(緣生)諸法,法住、法定(原文作「空」)、法如、法爾、法不離如、法不異如、審諦真實不顛倒」。
這一經文,非常著名,雖所傳與譯文略有不同,而主要為了說明:緣起法與緣生法,是本來如此的,與佛的出世不出世無關;釋尊也只是以聖道覺證,為眾生宣說而已。
法住、法界等,是形容「法」的意義。『瑜伽師地論』譯作:「法性」、「法住」、「法定」、「法如性」、「如性非不如性」、「實性」、「諦性」、「真性」、「無倒性非顛倒性」。
「法」是自然而然的,
「性自爾故」,所以叫「法性」。
法是安住的,確立而不可改的,所以叫「法住」。
法是普遍如此的,所以叫「法界」。
法是安定不變動的,所以叫「法定」。
法是這樣這樣而沒有變異的,所以叫「法如」。「如」是tathatā的義譯,或譯作「真如」。「法不離如、法不異如」,就是「非不如性」avitathatā、「不變異性」anayatathatā的異譯,是反復說明法的如如不變。
「審諦真實不顛倒」,與『瑜伽論』的「實性」、「諦性」、「真性」、「無倒性非顛倒 性」相近。
──緣起(與緣生)有這樣的含義,當然是「法」了。聖諦也有這樣的意義,如『 雜阿含經』卷一六(大正二一一0下)說:
世尊所說四聖諦,……如如,不離如,不異如,真實審諦不顛倒,是聖所諦」
緣起與聖諦,意義相通,都是聖道所體見的「法」。由於聖道的現見而證入於寂滅,這是眾生所歸依的(法),也是一切聖者所共同趣入的。這是約「所」──所見所證說;如約「能」─ ─能見能證說,就是八正道等道品,或三增上學,五法蘊。
經上說:佛真弟子,「法法成就,戒成就、三昧成就、智慧成就、解脫成就、解脫見慧成就」。阿羅漢有這樣的五眾──五分法身,佛也有此五法眾。在這無漏法中,慧是根本的,所以初入諦理的,稱為「知法入法」,「得淨法眼」;或廣說為「生眼、智、明、覺」。這就是「得三菩提」(正覺);在如來,就是「成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」(無上正等覺)。
  「聖諦」與「緣起」,都是從因果關係的觀察中,趣向於寂滅的。其他「蘊」、「處」、「 界」等法門,都只是這一根本事實的說明。緣起說的序列是:
無明緣行,行緣識,識緣名色,名色緣六處,六處緣觸,觸緣受,受緣愛,愛緣取,取緣有,有緣生,生緣老、病、死、憂、悲、苦、惱;如是如是,純大苦聚集」。
  生了,就有老、病、死;在生老病死──一生中,不離憂悲苦惱,被稱為「純大苦聚」。苦聚,就是苦蘊duḥkhaskandhāḥ
 
六、緣起觀
眾生的一切,佛分別為「五取蘊」,就是不離於(憂悲苦惱)苦的當體;這是緣起說、四諦說觀察的起點。如「苦諦」的分別解說,雖分別為生苦、老苦 、病苦、死苦、愛別離苦、怨瞋會苦、求不得苦,又總略的說:「五取蘊苦」。對此現實人生的不圓滿,如不能知道是苦的,戀著而不能離,是不能趣向於聖智自覺的,所以應該先「知苦」。
為什麼會大苦蘊集?察果知因而推究起來,如『雜阿含經』卷一二(大正二七九上)說:
若於結所繫法,隨生味著,顧念心縛則愛生;愛緣取,取緣有,有緣生,生緣老、病、……純大苦聚集」。
這可稱為五支緣起說。因味著(與受相當)而有愛;有了愛,就次第引生,終於「純大苦聚集」。這就是四諦中,五取蘊為苦諦,愛為集諦的具體說明。對自我與環境,為什麼會味著、顧縳而起愛呢?緣起說有進一步的說明,可稱為十支緣起說,內容為:
名色六處老病死等
這一序列,經中有二類說明。
(一)推求愛的因緣,到達認識的主體──識,是認識論的闡明。識是六識;名色是所認識的,與六境相當;六處是六根;觸是六觸;受是六受;愛是六愛。經中的「六處」法門,是以六處為中心,而分別說明這些。「二因緣(根與境)生識」;「名色緣識生,識緣名色生」;「如三蘆立於空地,展轉相依而得豎立」。可見識是不能自起自有的,所以不可想像有絕對的主觀。
(二)推求愛的因緣,到達一期生命最先的結生識,是生理學的闡明。識是結生的識,名色是胎中有精神活動的肉體。
這二者,也同樣的是:「名色緣識,識緣名色」。十支緣起說,為了說明愛的因緣,推求到識;這或是認識的開始,或是一期生命自體的開始,都已充分說明了,所以『雜阿含經』卷一二(大正二八0中──下)說:
「何法有故老死有?何法緣故老死有?即正思惟,生如實無間等生,……識有故名色有, 識緣故有名色有。我作是思惟時,齊識而還,不能過彼」
緣起的觀察,到達「識」,已不能再進一步,不妨到此為止。但緣起的說明,是多方面的,如『雜阿含經』卷一二(大正二八三下──八四上)說:
「愚癡無聞凡夫,無明覆,愛緣繫,得此識身。內有此識身,外有名色,此二因緣生觸。此六觸入所觸,愚癡無聞凡夫,苦樂受覺因起種種。云何為六?眼觸入處,耳、鼻、舌、身、意觸入處」
在識、名色、觸入處、受以前,提出了無明與愛。經上又說:「眾生無始生死,無明所(覆)蓋,愛繫其頸,長夜生死輪轉,不知苦之本際」。從無限生死來說,無明的覆蔽,愛的繫著,確是生死主因。解脫生死,也唯有從離無明與離愛去達到。
我以為,十二緣起支,是受此說影響的。在緣起支中,愛已序列在受與取的中間,所以以行──身口意行(與愛俱的身語意行)來代替愛,成為十二支說。說到「此識身」以前,是三世因果說。以三世因果說緣起,應該是合於當時解脫生死的時代思想的。
緣起的說明,是多種多樣的,但主要是以「此有故彼有,此生故彼生」為原則,闡明生死苦蘊的因緣,也就是苦與集的說明。
緣起是「此有故彼有,此生故彼生」,為世間一切法現起的普遍法則。有與生起,都依於因緣,所以生死苦蘊是可以解脫的,因為緣起又必然歸於「此無故彼無,此滅故彼滅」的。能探求到生死苦蘊集的原因,「斷集」就可以解脫了。
在這緣起觀中,有的必歸於無,生起的必歸於滅,沒有永恆的、究竟自在(由)的,所以說是苦。苦由無常而來,所以說:「以一切行無常故,一切諸行變易法故,說諸所有受悉皆是苦」。
 
七、無常、苦、無我
當時的印度宗教界,大都以為現實身心中,有「自我」存在。我是主宰;是常住的,喜樂的,自在的。釋尊指出:是無常,是苦,那當然不會是我;沒有我,也就沒有我所了。常、樂、我、我所,是眾生的著(執著又愛著)處,因而生死無邊 如能通達無常(苦)、無我(我所),就能斷集(無明與愛)而得到解脫,如『雜阿含經』卷 一(大正二二上)說:
「色(受想行識)無常,無常即苦,苦即非我,非我者亦非我所。如是觀者,名真實正觀 。……如是觀者,厭於色,厭受想行識;厭故不樂(而離欲),不樂故得解脫」。
  觀無常(苦)、無我(我所),能得解脫,是不二的正觀。經上或簡要的說:「無常想者,能建立無我想。聖弟子住無我想,心離我慢,順得涅槃」。這就是「三法印」。觀無常、無我而能得解脫,原只是緣起法的本性如此,如說:
眼(耳鼻等)空,常恆不變易法空,(我)我所空。所以者何?此性自爾」。「空諸行,常恆住不變易法空,無我我所」。
 
八、空
一切法性是空的;因為是空的,所以無常──常恆不變易法空,無我──我我所空。法性自空,只因為一切法是緣起的,所以說:「賢聖出世空相應緣起」。依空相應緣起,觀無常、無我而趣入涅槃(觀無常入無願解脫門;觀無我入空解脫門;向涅槃入無相解脫門),是釋尊立教的心要。能正觀(正見、正思惟、如實觀等)的,是「慧」,是道的主體,更由其他的戒、定等助成。
 
九、小結語
上來對於「法」的要義的敘述,相信對於大乘空相應經的理解,是有幫助的。不過約釋尊的自證(法),實在是無可說明的。釋尊也只能依悟入的方便,適應眾生所能了解,所能修習的,方便宣說,以引導人的證入而已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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